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成效迎接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召开,以实际行动推进一流大学建设,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工作部署及学校有关安排,现发布2023年11月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计划,请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政治理论学习
1.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学习“枫桥经验”“浦江经验”
二、党建重点工作
1.主题党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前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会议强调,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使每个基层党组织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各基层党支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强化《条例》贯彻落实。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多沉到基层一线,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努力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创新模式坚持好、运用好、践行好,推动一流大学建设。
2.党支部设置及届中调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充分考虑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及党支部工作运转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对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党支部进行优化调整;对因干部换届调整等原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发生变化,党支部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需进行增补的,要严格履行改选程序,及时进行党支部委员补选。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3.在教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开展党内分析,对党员的数量、年龄结构、学历层次、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做好联系培养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1.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主题教育有关工作要求,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狠抓调研成果转化,切实抓好继续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把主题教育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推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持续取得成效。
2.各党支部要突出党性教育,创新活动载体,激发组织活力,结合工作实际,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可自行设置主题党日内容,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促检查,推动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持续开展好“党课开讲啦”等活动,确保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坚决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娱乐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