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实际行动推进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工作部署及学校有关安排,现发布2024年3月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计划,请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政治理论学习
(一)上级有关精神
1.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4.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学校相关部署
学习学校2023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有关部署
二、党建重点工作
1.开展主题党日。各基层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组织党员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实践锻炼等方式,全面学习把握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部署要求。
2.讲授专题党课。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是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校师生团结奋进推进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之年,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邀请先进模范人物、专家学者、党员领导干部等为广大党员讲授党课,引导广大党员提振信心,提升势气,形成握指成拳、上下同欲的良好氛围和改革创新、强抓内涵的奋进态势,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持续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特别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二)项等有关纪律条款的学习,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第一批主题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已于第一批主题教育期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本月可结合党支部大会实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会前,填写《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自评;会上,通过发放民主评议党支部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的方式,组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民主测评;会后,党支部根据综合测评情况,综合考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日常表现、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作出综合评价,确定等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普通党员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少于评定为“优秀”党员的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以一定方式进行表扬褒奖;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妥善做好组织处置。对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应作为二级单位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树立大抓基层导向,促进基层党支部晋位升级。
三、相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突出党性教育,创新活动载体,激发组织活力,结合工作实际,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可自行设置主题党日内容,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2.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促检查,推动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持续开展好“党课开讲啦”等活动,确保组织生活严肃规范,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娱乐化等问题。
3.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